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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35章 欺负我儿子?好!瓶子你别用了(2 / 2)

而且之前也尝试过转过,后来也是因为借读费太贵,才让他一个人回到爷爷奶奶这儿继续读书的。

一直到于沐雨小学毕业上初中,也是他奶奶去世,于大为才把孩子弄到了油城继续读初中。

于沐雨曾经在小学被校园霸凌这个事情,他一直记得,之前就想有机会好好找那几个小瘪三算账,今天也不是巧了吗?

李家屯的孩子一个个都是不学无术的种,所以根本没能力带着孩子出去念书,不像老于家这边。

当然弊端也很明显,没有高年级学生护着,四队于家屯的学生也少,所以导致孩子经常被一群其他屯子的小孩儿欺负。

好在,于大为有对于沐雨身体改造计划。

说白了就是锻炼,之前在县里看到有一家散打俱乐部开着,于大为打算让于沐雨寒暑假过去学两招。

虽然于大为也不知道那家老板招不招小学生,试试呗,也不差钱。

这几个钱他肯定出得起。

到时候于大为倒要看看,这辈子他儿子也重新来过,谁还欺负的了他!

不说一个打十个,至少一个打五六个也行。

眼下,于大为决定先给他大儿子出口恶气,他继续看着杨乃刚说:“还有,我之前给学校捐的正姿笔,也没有他的份儿。”

“正姿笔?”站在门口的一些家长又开始骚动起来。

正姿笔是啥?他们一些人那可是听都没听过。

“我在市里面超市见过,就是那种固定写东西手指的,反正是个好玩意儿。”一个家长说。

“真没想到我家孩子还能白得这样的东西。”

“三年级学习使用钢笔的学生都有!”

于大为之所以给学校捐正姿笔,还是因为他大儿子,曾经于沐雨犯过一个在他人生中比较大的错误。

在油城的一个超市看到一个好看的蓝色正姿笔,因为知道家里穷,爸爸估计不会给他买,就选择了偷。

结局嘛,十倍罚款,于大为还给了大儿子一巴掌。

他说的那句话就是,“再穷也不能偷东西!”

这事儿孩子记了一辈子,自然也写在了日记本上。

只是打那之后,孩子就更懂事儿了,懂事儿有些让人心疼。

于大为给学校捐款的时候,明确声明,必须拿出一部分钱来批发正姿笔,等孩子们三年级学习写钢笔字的时候,每一个孩子发一个。

免费的。

其实正姿笔不贵,塑料的,主要就是起到帮助孩子矫正写作姿势的。

而且笔尖也都十分一般。

但于大为就是心里有口气!自家儿子当年没有的,他必须用自己的能力,让他无形当中全部得到!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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